负责贯彻执行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方针政策,起草本县人民防空工作具体实施意见;承担人民防空指挥场所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的具体事务;负责拟订防空袭方案及实施计划,建立健全人民防空通信、警报建设和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;承担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培训、演练工作,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的建立和民防志愿者队伍训练,参与指导监督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;承担地下空间建设兼顾人民防空功能的综合协调工作,指导监督城市建设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要求,参与地下空间建设和开发利用项目规划建设工作;负责人民防空经费的计划、征收、使用和管理,监督管理人民防空系统国有资产,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及其他设备设施的开发利用和平战转换。